当前位置:首页 > 重大活动

关于开展民间学术头衔自查工作的通知

各研究所、各部门:

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精神,根据省、市有关部署要求,我院拟开展民间学术头衔申请、使用、管理等情况摸底自查工作,现将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 自查目的

在全范围内全面开展对国外、国内非政府机构设立的面向全国科研人员的国内外民间学术头衔(院士、教授、副教授等)的摸底梳理、了解掌握科研人员申请、获得使用相关学术头衔的情况。

二、 自查方式

(一)自查范围

1.人员范围

本院实际开展研究工作的国内外人员。

2.民间学术头衔范围

民间学术头街范围包括国外、国内非政府机构设置的学术头衔,请各部门科研人员将获得的所有国外、国内学术头衔一并纳入自查范围。

(二)自查内容

   获取民间学术头衔情况包括民间学术头衔的获取方式、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等

三、材料报送

科室请于2024年9月11(星期三)18:00前完成自查,符合民间学术头衔人员请如实填报自查情况表,并将电子版发至hbsjjjk@126.com

其他未尽事宜,请与行政办公室联系。

民间学术头衔自查情况表.xlsx


版权所有 湖北省积极健康研究院 邮箱:hbhahri@126.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备案许可:鄂ICP备2024067189号-1 地址: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道长城园路6号1栋1层 邮政编码:430223